考试:
问题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规定,当出现( )情形时,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。
A: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/3
B: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/3
C:持有公司股份10%以上的股东请求时
D:董事会认为必要时
答案:
A,B,C,D
解析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一百零一条规定,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:(1)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/3时。(2)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/3时。(3)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%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。(4)董事会认为必要时。(5)监事会提议召开时。(6)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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