考试:
问题:
证券公司违反《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》业务规则,中国证监会可以采取的监管措施有()。
A:责令限期整改
B:监督谈话
C:出具警示函
D:责令期货公司终止与该证券公司的介绍业务关系
答案:
A,B,C,D
解析:
《证券公司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试行办法》第三十条 证券公司违反本办法第三章业务规则的,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责令限期整改、监管谈话、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;逾期未改正,其行为可能危及期货公司的稳健运行、损害客户合法权益的,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期货公司终止与该证券公司的介绍业务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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