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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髙人民检察院的《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针对第四种情形,如果所在企业生产金额达到100余万元,已经销售金额达到15万元,但尚未造成人员的伤害和死亡,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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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:

问题:

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髙人民检察院的《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,针对第四种情形,如果所在企业生产金额达到100余万元,已经销售金额达到15万元,但尚未造成人员的伤害和死亡,应该认定为()
A:足以危害人体健康
B:其他特别严重情节
C: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
D:其他严害情节

答案:

B

解析:

考查假药刑事责任的认定。根据规定,“生产、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的”应该认定为“其他特别严重情节”,该企业销售金额虽然没有达到50万,但是生产金额已经超过50万,应该选择B。

相关标签:

药事管理与法规     最高人民法院     金额     达到     刑事案件     人民检察院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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